作者 : 来源:中共巴彦县委组织部 时间:2021/01/22
巴组干〔2021〕38号
关于方铁军同志任职的通知
县人民检察院党组:
2020年12月25日,中共巴彦县第16届委员会第70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:
方铁军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。
中共巴彦县委组织部
2021年1月19日
抄送:县纪委监委,县委办公室,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,县委史
志研究室,县政府党组,县人力资源和零点篮球保障局党组。
中共巴彦县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9日印发